12月4日,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獲悉,11月初啟動的“老年代步車”專項整治行動現已進入第二階段,將對“老年代步車”闖紅燈、逆行、亂變道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。
近年來,老年代步車數量日益增多,部分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肆意穿行,逆行、闖紅燈、隨意變道等現象屢見不鮮,為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。為進一步加強三、四輪低速電動車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,保障廣大群眾出行安全,從11月初開始,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開展“老年代步車”專項治理行動,現已進入第二階段。
據介紹,所謂“老年代步車”多指三、四輪低速電動車,其生產用途限定在封閉區域,不少廠家是按照廠區、景區內觀光代步車申報生產的,遵循的是封閉區域專用車輛技術標準,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安全性能與合法性基礎。此類車輛不符合老年代步車不符合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,未被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,不符合注冊登記條件,無法辦理注冊登記,亦不能申領機動車號牌。依據相關規定,未依法登記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。因此,老年代步車不應在城市道路行駛。
目前,我市對老年代步車雖然沒有明令禁止上路,但對于駕駛此類車輛在道路上實施闖紅燈、逆行、違規變道等違法行為將予以處罰。(趙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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