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法官,感謝您為我們這樣操勞,這面錦旗請您收下?!苯眨瑧寻部h人民法院柴溝堡鎮(zhèn)法庭庭長王澤麗收到了當事人錢某送來的一面印有“懷愛民之心,辦利民之事”的錦旗。
2023年,某裝修公司經(jīng)營者錢某與張某建立合作,張某在錢某處采購裝修材料后,欠付9000元材料款。錢某多次上門、電話催要,張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辭拒付。欠款遲遲未收回,錢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案件受理后,王澤麗迅速閱卷,明確案件核心,考慮到案件事實清晰、標的額不大,且雙方此前并無其他矛盾,她決定優(yōu)先采用調解方式化解糾紛——既能為雙方節(jié)省訴訟時間、降低維權成本,也能最大程度維系雙方此前合作關系。
當與張某聯(lián)系時,對方提出“與錢某互有債權債務,不認可9000元欠款”。王澤麗隨即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,圍繞“厘清債權債務”,逐一核對雙方提供的采購賬單、微信催款記錄等證據(jù),并結合雙方的抗辯意見梳理事實。在一個多小時的溝通調解中,她既向張某釋明了“欠款不還”要承擔的法律后果,也向錢某說明了“互有債權需抵扣”的客觀事實,最終雙方達成共識:確認實際欠款8000元,張某以同等價值白酒抵頂,二人當場握手言和,并表示今后還將繼續(xù)合作。
“調解促和不是終點,權益落地才是關鍵?!睘榇_保錢某債權兌現(xiàn),王澤麗當即與雙方一同驅車100多公里前往張某存放白酒的倉庫。抵達后,王澤麗監(jiān)督雙方清點白酒數(shù)量、核對規(guī)格與價值,確認白酒價值與欠款金額相符后,見證雙方當場完成履行。 (王浩 冀澤 姜博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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